【导语】:永泰县2021年小学招生办法公布啦!农村小学按户籍和常住人口就近招生入学,城区小学按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区进行招生。
一、招生原则
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遵循“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区小学按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区进行招生,乡镇农村小学按各校辖区就近招生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二)外县(省、市)户籍人员来我县务工或经商,具有相对稳定住所,持有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
(三)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按户籍和常住人口就近招生入学,根据校历安排的时间开学注册。
(二)城区小学
1.招生条件及要求
(1)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樟城镇、城峰镇(以下简称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2021年8月31日前在城区购房且已经交房的购房户子女,须提供监护人的购房正式交款税务发票、经房管所签章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交房时间一年以上的购房户必须提供房产有效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明)。
(3)县环卫所职工适龄子女,按《关于环卫工人子女(非城区户籍)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若干规定》精神,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4)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5)2021年8月31日前在城区购房但未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在城区小学统筹安排。
(6)在我县务工持有居住证的外县(省、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的适龄子女确需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必须提交原籍户口簿和父母一方的居住证、身份证,在城区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7)本县城区外乡镇户籍且非购房户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地学校入学。
在城区小学有学位富余的情况下,城区外乡镇户籍的父母一方于2021年3月1日前进城务工、从业随带的学龄子女确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监护人须持用人单位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地村居签章确认的住所证明、原籍户口簿以及经户籍地中心小学签章同意的《永泰县城区外乡镇进城关务工人员随带子女就学申请表》,向有学位富余的居住地就近学校登记,按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符合规定的人员若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学校组织监护人抽签决定。
2.时间安排:
8月17日-18日,符合招生条件(1)-(6)项的片内生持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辖区学校登记报名(若1-4项学位已满,在城区购房未交房的购房户子女和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证件材料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对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的基本情况要列表造册。实验小学招生区域的生源登记地点在实验小学旧校区。
8月19日-20日,教育局组织复核片内生材料,同时学校将片内生花名册和统计表发送初教科。
8月21日,城区各小学向社会公示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的基本信息和学位余缺情况。
8月24日-29日,本县城区外乡镇户籍且非购房户的适龄儿童,在有学位余额的学校登记、提交材料、审核、统筹安排入学。
①8月24日,学校登记,收集材料。
②8月25日,学校组织人员审核材料并入户核对信息。
③8月26日,各校向教育局报送登记情况(含统计表),向社会公示登记的城区外符合招生条件的生源名单
④8月29日,学校根据学位余缺情况进行抽签或统筹安排,并公示抽签结果。
⑤8月31日,报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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