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州市教育局发布《福州市中招办关于2021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顾考生审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了2021福州中招加分照顾对象及相关政策。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开具证明及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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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照顾对象开具证明办法
(一)审核程序及要求
1.考生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网下载。
2.考生或家长携带经学校盖印的《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5月21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证明手续后,将表格和相关佐证材料交到中考报名点(学校)统一网上录入。到教育局开具证明时,一律由学校指定教师替考生统一办理。
3.5月19-21日,学校首先通过中招网中招管理系统录入、提交考生“注意录取”信息(即附件中的表一、二、三、四,获取方式见文末)并在中招管理系统上直接打印花名册,然后携带相关材料(指与照顾加分有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在本市的侨类考生需提交本市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市区学校到市中招办审核,县(市)属学校到县(市)中招办审核,其中,高新区学校到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审核。
4.少数民族考生农村学校的认定办法同计生加分考生。
5.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及开具证明的签章单位
1.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开具照顾证明的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到市、县(市)教育局中教处(科)核实盖章。
如发现考生所填报的民族成份与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不相符,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可转由民族事务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进行认定。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提供由公安、司法、人事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警因公牺牲或伤残证明或荣誉证明,有效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由福州市公安局(人事训练处)或省监狱管理局核实盖章。
3.烈士子女提供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以及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烈属证明,到福州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核实盖章。
4.省、设区市见义勇为者本人或子女提供《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由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核实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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