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公租房时是单身,现在结婚了可以申请更换二人型房源吗?
如果申请一人型公租房后结婚了,到时候会怎么审查?可以继续住?还是可以变更二人型的房源?
根据《福州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列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从资格登记的第二年起每年12月底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距离合同中租赁期限不足一年的公租房保障家庭,还应提交收入财产凭证),并由原申请受理地的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民政局等其他部门参照届时公租房区级准入审查程序,并按照届时公租房保障条件进行复核。
若公租房保障对象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标准的,按规定取消保障资格;
若公租房保障对象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标准的,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租赁期内维持租赁合同约定事项不作调整。
租赁期满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续签租赁合同,按照届时有关规定及承租家庭变化情况,在合同中对配租面积、租金(减免)标准等事项酌情调整。
租赁期满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届时将按承租家庭人口、收入等具体变化情况,在户型、租金上调整,
也就是说等到合同期满并通过复核续签租赁合同的才有可能换二人型房源,若续签合同时无可调整房源,则只在租金上调整,给予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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