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文林路南侧旧屋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告知书
根据文林路南侧旧屋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文林路南侧旧屋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以选址工作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 87620105。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 办公地址:鼓楼区杨桥西路6号隆凤新村东侧二层,电话:83703218。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工商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六、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七、本项目住宅区位补偿价根据《关于我市五城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片区划分和评估有关事项的报告》(榕房综〔2018〕13号)确定,不再另行委托评估;
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应当在2019年6月24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五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在2019年6月24日之前将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50%以上户数的多数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达到总户数50%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19年6月27日上午9:00在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鼓房大厦七层会议室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非住宅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抽号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附:福州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库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