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是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需要提交的资料和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申请书一份。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病残儿患病期间手术、治疗的所有病历原件及各种辅助检查的报告单原件。
4、病残儿近期进行疾病治疗的病历原件。
5、市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书原件。
6、病残儿母子近期半身合照三张(2 寸)。
二、申办程序:
1、到常住地的街道、社区(居委会)领取《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申请审批表》并填写。
2、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街道计生办。
3、街道计生办应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情况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4、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区级专家鉴定组鉴定后,报市计生委最后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