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
2.从事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
3.到达暂住地七日内
4.居住在单位场所
办理材料
1. 用工单位申报:身份证
2.本人申报: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居住人员身份证件,提供居住人员信息(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计生证明)
3.社区协管员代理: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报登记
(1)由用工单位收集流动人口身份证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2)由流动人员自己持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申报
(3)由社区协管员上门收取流动人员身份证进行代理登记及代办
2.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到暂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当场办理或经社区(村居)民警核实后办理
3.发证领证并签订治安责任状
当场发证领证
注意:单位系出租屋的须先报备,才能办理暂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暂住地所在地的派出所
福州市公安局瀛洲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248号
电话:(0591)83268059
福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万寿二道12号
电话:(0591)83273645
福州市公安局后洲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隆平路12号
电话:(0591)83259335
台江区福州市公安局茶亭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49号
电话:(0591)83364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