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下关于福州市父母户口迁入本市前出生的婴儿落户问题。
办理项目:父母户口迁入本市前出生的婴儿落户
办理条件、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户口簿》
4.父母原籍地系省外的需提供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父(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
办理
审核通过后,给予通过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1.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准迁证工本费每张3元,迁移证工本费每张3元
2.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 闽价(1997)费字218号
办理地点
鼓楼区洪山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38号
电话:0591-87900373;0591-8362311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鼓楼区鼓西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电话:0591-8755333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备注:
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户口变动的,需交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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