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州经济适用房出售条件是什么?福州经济适用房出售需要哪些材料?福州经济适用房出售的流程是什么?福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出售条件
(一)2007年6月7日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取证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的购房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土地收益价款按申请缴款时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基准楼面地价的10%缴交(住房面积 ×基准楼面地价×10%)。
(二)2007年6月7日以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取证时间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购房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土地收益价款按申请缴款时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基准楼面地价的50%缴交(住房面积 ×基准楼面地价×50%)。
(三)长乐区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可参照本办法施行。
办理材料及流程
一、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须由房屋所有权人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申请人应填写《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房屋所有权人(含产权证上注明的所有申请人)身份证明
4、经济适用住房所有申请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自收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之日起,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
三、经审核准予上市交易的经济适用住房,由交易双方到市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四、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后,受让人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按本办法向市房产管理部门交纳规定的差价或全额退还按政策享受的补贴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其管理、权属登记、交易等均按存量房有关规定执行。
五、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须回购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下达《市区回购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告知回购理由及迁出期限,迁出期限为3个月。
办理地点
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
电话:0591-87525521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榕洲路6号
电话:0591-2206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