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7福州异地办理身份证补领条件是什么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带大家一起前去了解详情!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公民。
2、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二、不予受理情形:
1、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公共地址、单位集体户(含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家庭户)、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2、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
3、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
三、注意事项:
1、采集人像信息,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框,不化浓妆;
2、采集指纹信息,请保持手指表面清洁无污物;
3、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一年内申请补领的,申请人可申请不再重新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原指纹信息未成功注册2枚的除外);
4、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交回原居民身份证(有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一并交回),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
四、需提交材料:
居民户口簿、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
五、办理程序及时限:
公民持《居民户口簿》、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到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20个工作日(加急证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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