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福州如果失业了,想提取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操作呢?福州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审定表》(原件),
2、《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及《失业保险减员个人缴费情况确认表》(原件),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人员本人户口簿原件、
5、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6、《就业失业登记证》(若无此证,可在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当天,带一寸、两寸免冠彩照各一张到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大厅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窗口经办人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具《缺件告知单》或《补正通知单》;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办理地点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电话:83621726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非夏至时: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