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福州其他办事 > 福州税务服务 > 福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福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2026-02-02 10:42 【我要纠错】

【导语】: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

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

2、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3、扣除主体

父母(法定监护人)选择各扣除50%

父母(法定监护人)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4、注意事项

1.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均可享受。

2.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不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继续教育

1、扣除范围及标准

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

400/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取得证书的年度

3600元

2、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3、注意事项

1.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

2.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大病医疗

1、扣除范围及标准

基本医保相关医药费除去医保报销后发生的支出

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2、扣除方式

限额内据实扣除

3、扣除标准

每年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扣除主体

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5、注意事项

1.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2.纳税人应当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6、温馨提示

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的“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大病医疗相关数额。

房贷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扣除标准:1000元/月(定额扣除)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2、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注意事项

1.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住房租金

1、扣除范围及标准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直辖市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城市,扣除标准为1500元/月(定额扣除)

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扣除标准为1100元/月(定额扣除)

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扣除标准为800元/月(定额扣除)

2、扣除主体

纳税人未婚:由本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可以分别扣除

3、注意事项

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养老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2)扣除标准:

①独生子女:每月3000元;

②非独生子女: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定额扣除)。

2、扣除方式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

注意:

(1)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2)约定分摊与指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3)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范围: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1.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计算时间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2024年度个税汇算时间,预约时间/入口,退税办理入口/流程/攻略,税率计算公式,税率表等内容!

手机访问 福州本地宝首页

  • 福州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

    个人所得税总是能够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那么,福州个人所得税申报条件、材料、流程等信息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 福州个人所得税缴费指南

    福州个人所得税近日总是能够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那么,福州个人所得税缴费对象、方式、缴费查询等信息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 福州个人所得税查询指南

    需要查询个税缴纳时长的时候怎么查询?福州本地宝为你带来福州个人所得税查询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 福州个人所得税计算指南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怎样的呢?福州本地宝为您准备了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指南,希望能够帮

  • 福建个税汇算办理流程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 福建个税申报记录怎么查

    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可以网上查询吗?在哪查?怎么查?一起来看看吧!

  • 福州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南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填报流程见正文。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

  • 福州市个税专项扣除子女教育指南

    个税抵扣项目(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7项,其中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标准见正文。

  • 福州市个人所得税缴费查询指南

    个人所得税缴费记录在哪里查询?可以网上查询吗?那个网址可以查?福州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 2024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

    2024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进入“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点击【汇算准备】核实您的收入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和银行卡信息。

  • 2025福州个税退税/补税怎么预约

    2025福州个税退税/补税可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一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

  • 2025福州啥时候退税不用预约?

    2025年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只需要进入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