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州消费券使用的时候有什么要求?退款了怎么办?一起来看!
(1) 卡包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6月5日24时,共7天。, 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2)券适用于部分福州市线下商家可用,以收银台付款时提示“福州消费券”为准;
(3)支付宝支付金额满40元(含)可使用,抵减10元(满120元(含)可使用,抵减30元);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一次支付只能核销一张,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限使用2次;
(4) 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5)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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