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保障条件的非户籍家庭以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保障;户籍家庭也可以选择租赁补贴。
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
首先要了解申请福州四城区公租房成功,获得保障资格后,并不一定能实物配租。目前四城区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自2024年1月1日起,公租房实物配租集中对接:具有四城区户籍的几类特殊困难群体,其他群体原则上发放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发放,由市国有房产中心负责,在资格登记之日的次月通知保障家庭办理相关租赁补贴核发手续。每月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保障面积标准。一、二、三人(含三人以上)户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45、55、65平方米。
月补贴标准为:
一人型878元/月,二人型1073元/月,三人型1268元/月;
原E类保障家庭均为351元/月。
租赁补贴办理:
01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领取租赁补贴需要先办理房屋租赁备案,保障家庭主申请人或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明晰的产权证明材料进行租赁备案登记。
房屋租赁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通知对应保障家庭主申请人签订租赁补贴协议。租赁补贴协议签订的次月起开始计算租赁补贴。
02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台江区高桥路69号)3层345窗口
咨询电话:0591-876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