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闽侯县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墩园洲68号
电话:0591-22982293
马尾区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
电话:0591-83972007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