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接种单位或者出生医院不得拒绝办理。监护人应当妥善保管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办理材料
1.“出生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申请登记表
2.“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3.常驻人口登记表
4.新生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5.新生儿拟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6.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7.产妇授权书
8.出生医学证明结果
9.离婚证
10.非婚生育子女(女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声明及出生登记申请书
11.申领母子(女)单亲出生医学证明的声明
12.抚养权归属材料
办理流程
可通过福建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进行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闽政通APP搜索进入“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查看申报须知和科学育儿指导
→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签字确认后提交
→查看进度(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的个人中心)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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