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非福州户口如何办理台湾通行证?非福州户口办理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是什么?非福州户口办理台湾通行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具体详情参看正文。
办理条件
1、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会议、采访;
2、在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暂住的外省人员
3、以上受理对象不包括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预约
2、填表: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服务窗口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3、受理:
申请人持上述表格和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并进行指纹核验或记录
4、审核:
审批人员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补充相关材料的告知补充;
5、发证:
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来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快递公司直接将证件寄达申请人。
温馨提示
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由组团单位代为申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办理9个工作日,签注6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80元/张
一次签注:15元/件;
多次签注:80元/件
点击阅读立等可取的方法
办理地点
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09号
咨询电话:0591-8782110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区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综合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91-8398429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15(夏令时14:30-17:30);
备注事项
(一)须申请人本人到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卡式往来台湾通行证的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但因指纹缺失或损毁无法采集指纹的除外;16周岁以下的,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时无需再次留存指纹信息,但要进行指纹核验;
(三)对在台湾地区非法停留的人员,首次逾期停留未超过1个月的,予以警告;对逾期停留1个月至3个月的,限制其1年内不准出境;对逾期停留3个月至6个月的,限制其2年内不准出境;对逾期停留超过6个月的,限制其3年内不准出境;
(四)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单》和身份证来窗口领证,也可申请由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件寄达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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