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重新税务登记业务指南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事项名称:重新税务登记业务指南
事项编码:FZDS-SWDJ-007
事项类别:行政审批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2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办事程序:
审批条件:
需提供的材料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重新税务登记申请核准表》,2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注销至重新申请税务登记期间发生应税收入、应税行为的情况报告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办理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办理机构(科室:)各县(市、区)地税局税务分局(所)
办理地址:各县(市、区)地税局税务分局(所)
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12366-2
投诉电话:8334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