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建省“创新之星”人才哪些人可以申报?一起来看看吧!
申报对象不限国籍,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
申报福建省“创新之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受聘于省内企业(含在闽央企)工作满1年,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
年龄50周岁以下,原则上应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近5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排名前5、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排名前3);
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担任企业技术或研发团队负责人,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固定的团队成员,且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
研究开发的项目未来成长性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