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州赴香港探亲签注办理要求内地居民探望在香港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等。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探望在香港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申报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5、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6、监护人的委托书
7、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8、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9、亲属关系证明
10、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1、亲属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
12、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13、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14、居住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1.福建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签发。
2.福建省外户籍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办理费用
赴香港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福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港澳】可获取港澳通行办证指南、办理点地址电话、续签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