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8月16日,福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福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企业一线就业行动”九条支持措施》,有效期三年。
福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企业一线就业行动”九条支持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进园区、进企业、进厂房、进车间,转变就业观念,助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支持措施:
一、开发企业一线优质岗位
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生产一线,全市每年统一征集、分批发布“企业一线就业行动”岗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提供“师带徒”结对指导
鼓励企业安排业务技能全面、设备管理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岗位技能能手,与高校毕业生开展“师带徒”结对指导,共进厂房、共站机台、共同用餐,全方位关心关怀高校毕业生,引导帮助其尽快融入工作环境、掌握工作技能。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提供交通通勤保障
为参加“企业一线就业行动”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到岗交通费补贴,标准为:福建省内福州市外200元/人,福建省外500元/人,交通费补贴由市级财政部门安排。
鼓励企业开通上下班通勤车辆,为高校毕业生等企业职工提供通勤便利;协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办理“新福卡”(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等。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保障劳动权益
企业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等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提倡企业设立咖啡吧、图书角、健身馆等休闲场所,定期组织开展联谊团建、户外活动,协调就近运动场所,营造“家庭式”温馨和谐的留岗氛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畅通成长通道
企业为参加“企业一线就业行动”高校毕业生颁发“雏鹰工程师”证书,保障其继续教育、研学进修等学习权利,鼓励其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贯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根据高校毕业生专业特点,对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考核确认初级职称,并量身定制职称成长计划,“一人一档”,跟踪助力高校毕业生成长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搭建交友婚恋平台
各县(市)区人社、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单位,应联合组织动员各类会员单位、社会组织,对接安排单身青年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鹊桥联谊活动,拓宽高校毕业生沟通交流渠道,提倡适龄婚育。
鼓励企业推行弹性工作制,为已生育的高校毕业生等企业职工提供关心关爱,落实产假及陪产假,为其照护学龄前幼儿提供方便。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七、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开展先进制造业实习实践活动。每年寒暑假,全市组织高校学生(以大二至大四在校生为主)赴园区企业、车间厂房开展为期1个月的“企业一线就业行动”实习实践活动,参与生产活动,增强职业认知。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八、提供免费培训
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为参加“企业一线就业行动”高校学生提供免费适岗技能培训班(不少于5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九、发放岗位补助
对与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企业,根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分档予以“企业一线就业行动”一次性岗位补助:吸纳就业4人及以下的,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吸纳就业5人及以上、不满10人的,按照每人4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吸纳就业10人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予以补助。单家企业享受补助上限为10万元。补助由企业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安排。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应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广泛征集优质岗位,落实保障措施;岗位征集开发及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将纳入市对县(市)区就业促进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并纳入县(市)区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由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政策来源: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jycy/gxbys/202408/t20240816_48774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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