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4月17日,福州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调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福州市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见正文。
关于调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条件的公告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政策规定,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设置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征询统计部门数据,我市中心城区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009元。据此,现将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条件调整为: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上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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