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雁塔二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拟对上述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进行协商征收。
福州台江区雁塔二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协商征收的公告
因雁塔二地块项目建设需要,拟对上述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进行协商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雁塔二地块项目。
二、征收范围:雁塔二地块项目范围内所有房屋(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83207220。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雁塔二地块征收分指挥部)。
五、房屋协商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协商期: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0月6日;
签约期: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8日。
雁塔二地块征收分指挥部
2023年9月16日
地块位于台江区新港街道雁塔社区,六一中路东侧,雁塔四巷南侧,北光明港路北侧,主要包含象园公寓、福寿新村、石油宿舍、酒厂宿舍、汽配宿舍以及雁塔四巷棚户区、万寿里棚户区等,大部分为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建造的砖混预制板结构和棚户区旧屋。
地块占地面积43.48亩,涉迁建筑面积约6.12万平方米,户数约57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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