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保险费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具体情况让小编一一讲解。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计算依据,按规定的缴费率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缴。单位和个人每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关数据,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机关,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导语】:失业保险费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具体情况让小编一一讲解。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计算依据,按规定的缴费率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缴。单位和个人每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关数据,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机关,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余额可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查询,也可通过闽政通app“社保查询”功能查询。
福州省高层次特级人才、我市工作的省市引进生、科级行政挂职博士可以申请限价房,其他省属单位不可以申请。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福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最后参保地为福州的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福州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不能一起领。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也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福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最后参保地为福州的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福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最后参保地为福州的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福州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30%即371元/月执行。
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60%即742元/月执行;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30%即371元/月执行
失业补助金发放不超过6个月,按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区分执行标准: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60%即742元/月执行。
2022年福州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此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
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60%即742元/月执行;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按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的30%即371元/月执行。
2024-11-07 16:46 来源:本地宝整理
2024-11-05 16:52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4-11-05 16:49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4-11-05 16:26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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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5:43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4-11-05 11:52 来源:福州市马尾区国有房产中心
2024-11-05 10:58 来源:福建省人社厅
【导语】:失业保险费是由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具体情况让小编一一讲解。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计算依据,按规定的缴费率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缴。单位和个人每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关数据,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机关,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