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本地宝 > 福州租房 > 租房动态 > 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2014-05-17 02:03【我要纠错】

【导语】:福州本地宝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3年;

  (三)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他们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申请人虽无住房,但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之一有住房的,该申请人不属无房户。申请人与家庭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家庭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注:

  1、获得市委、市**以上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①、②小点的户籍条件限制。

  2、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申请人选择实物配租的,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

  ①、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区户籍的

  ②、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③、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④、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

  ⑤、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

  ⑥、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但该帐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注:本人或配偶已申请国有企业住房工龄补贴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如果申请人符合以上相关条件,可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至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提出申请、领取表格。

手机访问 福州本地宝首页

  • 福州市发布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0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福州暂停五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

    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加快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暂停五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

  • 福州廉租房门槛放宽 申请家庭收入上限提高

    福州市政府对福州市五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

  • 今年6月起福州公租房、廉租房闲置将被收回

    市政府明确规定今年6月起,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公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将被收回。

  • 2013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福州申请廉租房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况不准申请呢?

  • 福州租赁合同范本

    大家知道福州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吗?下面的范本就是你们想要的答案。

  • 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还在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烦恼吗?让我们来看看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吧!

  • 福州市发布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08年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福州暂停五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

    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加快配租配售步伐的通知,暂停五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

  • 福州廉租房门槛放宽 申请家庭收入上限提高

    福州市政府对福州市五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

  • 今年6月起福州公租房、廉租房闲置将被收回

    市政府明确规定今年6月起,直管公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公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将被收回。

  • 2013福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福州申请廉租房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哪些情况不准申请呢?

  • 上一篇文章:福州租赁合同范本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