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详细整理了福州在职干部学历变更审核指南的相关信息,下面由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事项名称:在职干部学历、学位变更审核
办理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事项类别:服务类
许可依据:
1、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意见》(榕委组综【2003】41号)
2、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关于干部学历、学位审核工作的补充通知》(榕委组综【2004】32号)
办理程序:
1、当事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材料齐全后,由所在单位集中上报:县(市)区属单位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系统的报教育局),市属单位报市直主管部门。
3、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或市直主管部门核实后将符合要求的变更材料汇总送市教育局审核。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为符合更改条件的,在《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上加盖市教育局公章;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为不符合更改条件的材料,退回县(市)区委组织部(教育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并由干部所在单位负责向干部本人解释。市教育局不受理个人或基层单位的零星申请。
办理条件:2001年以后取得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的福州市在职干部。
需提交材料:
(1) 干部更改学历学位单位审核一览表(一式两份)。
(2) 干部学历、学位更改申报表(一式三份)。
(3) 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申报表(原件、复印件)。
(4) 原学历、学位证书和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籍档案原件,包含:报考录取材料、招生简章、学籍卡和各学科成绩、毕业生登记表。申请更改学位的还应提供学位申请表、学位论文通过情况等材料。
(6)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电子认证页面打印件(须经县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盖章签字认可)。网上查询网址是:www.chsi.com.cn。
(7) 通过网络教育学习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同时提供经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盖章认可的招生备案表(或新生录取审批表)。
收费标准:免费
收费依据: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福州市教育局高教处
办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东部办公区B座10层
办理时间: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集中受理变更申请。
联系电话:0591-83311719
投诉电话:0591-833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