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暂住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向公安派出所提供委托人签名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本省户籍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暂住人员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在福建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暂住登记时间起算,在省内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在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需要调查核实情况的,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需向异地相关部门核查的,核查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鼓楼区洪山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福沁路20号(洪山镇人民政府旁)
电话:0591-87900373;0591-8362311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鼓楼区鼓西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27号
电话:0591-87553330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