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购房补贴由福州市国房中心常年受理、负责发放,领取购房补贴的,需在福州服务满10年。
福州好年华聚福州人才购房补贴发放要求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审核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的:
(1)由市国有房产中心函告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限制上市交易、转让、赠予、互换、抵押(按揭除外)。
(2)与保障对象签订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并在协议生效次月发放第1年40%补贴。
(3)对履行服务承诺的保障对象,市国有房产中心在补贴发放协议生效满1年后仍符合条件的,于次月发放第2年30%补贴;在补贴发放协议生效满2年后仍符合条件的,于次月发放第3年30%补贴。
注意:
领取购房补贴的,需在福州服务满10年,且享受购房补贴的所购住房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服务未满10年的,根据服务年限按比例退回购房补贴,退回购房补贴后可上市交易;服务期满10年的,上市交易的房产增值收益全部归人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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